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2:50:48
法定质疑期是 七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也指出,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并且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无论是政府采购还是工程建设招投标,质疑期的法定期限均为七个工作日,供应商必须在这个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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