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2:37:45
拒载行为是指在 道路上空车待租状态下,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提供服务的行为,或者驾驶员未按承诺提供电召服务的行为。具体拒载的情况一般包括:
车辆处于待租状态,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行为。
车辆显示停运标志(暂停),驾驶员招揽乘客,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载客的行为。
车辆接受了调度中心电话预约,未准点赴约并未提前告知乘客的行为。
然而,以下几种情况可不认定为拒载行为:
乘客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招手拦车;
乘客携带违禁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污损车辆物品乘车;
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在无人监护下乘车;
乘客要求出本行政区域或者在夜间到远郊区县而不按规定随驾驶员进行登记;
乘客的要求有其他违反出租汽车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规定;
乘客携带宠物打车,司机也可以拒绝搭载。
建议乘客在遇到拒载行为时,可以通过拨打投诉电话等方式进行投诉,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建议司机遵守相关法规和行业规定,提供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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