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3:10:18
产后报销生育险的时间限制如下:
从参保人分娩之日至所有产假期满后的3个月内需申请报销。
需在终止妊娠之日至产假期满后3个月内申请报销。
自妻子分娩后开始申领,至分娩后6个月截止。
从国家规定的产假休完之后开始申领,至所有产假期满后3个月截止。
因此,建议您尽量在产假期满后的3个月内完成相关报销手续,以确保顺利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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