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0:35:10
离婚协议书需要加盖 民政局的红色公章。具体来说,内地居民自愿离婚时,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上需要加盖婚姻登记机关的机构公章。这份协议需要经过双方的签字或盖章,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在协议上加盖机构公章,表示协议的合法有效性。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一经双方签字后即刻生效,不需要再去民政部门进行盖章。只有在双方都想从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时,才会在离婚证上盖有民政婚姻登记处的公章。
相关文章
伊朗外长:尚未达成任何关于停火或停止军事行动的“协议”
06-24百奥泰与Stein就BAT2406注射液签署授权许可及生产、供货和商业化协议
06-23414个名额!四川省2025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方案公布
06-22报道:碧桂园境外债重组受阻 关键银行仍未加入重组协议
05-30领证不用户口本,还需哪些材料?补领证件如何操作?七问七答
05-10明天起,结婚离婚不需要户口本
05-09平和:签订局校科普教育共建协议
05-09美英达成贸易协议 但细节尚待敲定
05-09热点问答丨第三轮间接谈判结束 美伊分歧还有多大?
04-28腾讯云推出Craft软件开发智能体
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