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6:40:10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 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补签。
具体规定如下:
1.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 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前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3.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因此,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将面临法律处罚,包括支付双倍工资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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