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7:54:09
调档函通常由以下单位开具:
1. 各级政府下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市场);
2. 国有企业(部分改制后的国有企业可能不具备开具调档函的权限);
3. 事业单位;
4. 公立学校;
5. 政府机关及其下设的相关服务机构。
办理调档函的步骤一般如下:
1. 确定档案接收单位,通常是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国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关;
2. 到档案接收单位开具调档函,可能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3. 将调档函提交至原档案存放单位,由他们协助将档案转递至新单位。
请注意,调档函是档案转递的必备文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转递档案,必须凭调档函进行档案的调阅和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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