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12:26:48
山东生三胎的罚款标准如下:
超生三胎罚款不低于10万元。
具体金额可能因区县而异,例如某区县为16.4万元。
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六条,罚款金额以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按照男女双方各自的子女数分别计征社会抚养费。
每多生育一个子女,依照第三十六条规定基数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于未办理生育证而生育的情况,会有一定的罚款。例如,妊娠前未申请办理生育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妊娠后补办生育证;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对夫妻双方分别处以五千元罚款。
建议:
具体罚款金额和计算方式还需参照当地的具体政策和统计公报。
建议咨询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相关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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