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9 19:25:00
据微信公众号“西安住建”6月19日消息,陕西省西安市发布关于印发《西安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件提出,实施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建设单位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50%的项目(剩余价款在一年内缴清),可先行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预登记、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支持“拿地即开工”。
推进“好房子”建设。鼓励企业结合市场需求自主下调容积率,适度扩大绿化平台、阳台占套内面积比例,提供多样化住宅产品。风雨连廊、小区出入口大堂、绿化平台、架空层等不计入容积率。
西安市还将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职工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直接支付购房首付款。关中平原城市群和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的,均可在本市办理公积金贷款,并享有本市缴存职工同等权益。(澎湃新闻记者 庞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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