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7 17:58:00
6月17日,深晚记者从交警部门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广东省交通厅、公安厅、安监局《关于加强凌晨2时至5时营运客车运行管理的通知》(粤交运〔2016〕610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道路营运客车通行管理秩序,交警部门决定继续在全市道路对营运客车实施原有交通管理措施,通告自2025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16日施行。
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全市道路每日凌晨2时至5时禁止营运客车通行。
二、下列营运客车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城市公共汽车(不含跨地级市运行的公共汽车)、出租车;
(二)为民航机场、铁路(含高铁、轻轨)站场、出入境口岸等交通集散地提供接送转乘服务的营运客车;
(三)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
(四)执行应急保障运输任务的营运客车;
(五)因特殊情况必须在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其它营运客车。
其中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车辆应随车携带《长途客运接驳运输标识》和《长途客运接驳运输行车单》;应急保障营运客车应随车携带《广东省应急运力调度指令》、交通运输部门制发的《春运期间应急运输通行证》或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广东省道路运输应急通行证》。
三、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交警部门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采写 | 深圳晚报
相关文章
即日起,在深圳全市道路实施!交警最新通告
06-17出行注意!凤凰传奇演唱会即将在青举行,部分道路将采取临时性交通管制
06-12关于2025年全县中考期间公交运营调整的通告
06-11中高考期间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公交车一律免费 滨河路调流暂缓
06-04高考、中考期间,桐城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禁飞
06-03卡皮巴拉“出逃”40天,江苏一动物园发布悬赏公告
05-11北京市发布大风蓝色预警
05-08暨南大学体育学院院长苏炳添回应“全红婵拟保送”:将采取特别的培养模式
05-07航行警告!黄海南部进行实弹射击 禁止驶入
04-265月1日起,北海这些区域禁鸣→
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