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8 17:01:00
“警察同志,我岳父被人骗了 3000 块钱,对方还说是交警队的------”6 月 26 日下午 4 时,阳谷县公安局寿张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语气中满是焦急,一场与时间赛跑的追赃行动迅速展开。
一句“我是交警”,3000元不翼而飞
6 月 25 日晚8时许,孟某在驾驶车辆不慎发生交通事故,正当他手足无措之际,一名陌生男子主动上前搭话并现场拨打了 122报警电话。“我是交警三中队辅警,警号F00825,处理事故得走流程,先交 3000 块钱保证金。” 男子言辞笃定,紧接着拿出一个二维码让孟某转账,慌乱中的孟某没多想,便按对方要求转了钱。随后赶来的交警处理完交通事故后,孟某便向其提及保证金的事情,执勤交警对此一头雾水,这时的孟某意识到可能遭遇诈骗,连忙让女婿报了警。
19小时破案,骗子无处遁形
△图为嫌疑人吴某在手机店购买手机并交流转账相关事项
办案民辅警通过排查转账二维码,成功锁定附近一家手机专卖店。据店主回忆,前一天晚上9点多,一名男子来到店里说他父亲刚给店里转账3000元钱,而后挑选了一部 680 元的手机,并要求把剩余 2320 元返还给他。结合手机店监控影像,民警很快锁定嫌疑人吴某。6 月 27 日上午 11 时,民辅警果断出击,在吴某藏身之处将其成功抓获,此时距离报警仅过去19小时。
全额追赃暖民心,法律威严不容犯
△图为嫌疑人吴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吴某交代,当天晚上在街上玩时发现路边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于是便萌生了冒充交警诈骗的想法。他向手机店老板谎称要购买手机,从而借走店里的付款二维码,而后实施了诈骗。
目前,吴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被骗的 3000 元钱款已全部追回并退回孟某。
法律链接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明确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违法罚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有明确正规的渠道,而且会开具正规票据。凡是要求手机转账或扫描个人二维码,进行现场缴纳的一律是诈骗。如遇到可疑情况,不要恐慌,可以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或110报警电话求助。
转自阳谷警方
来源: 山东省委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