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5:55:13
拆迁工作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具体来说,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拆迁办作为负责与拆迁有关事务的临时部门,通常是在城市改扩建过程中应运而生的。
因此,搬迁工作主要归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则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本区域内的搬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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