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11 21:03:00
日前,山东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等6部门出台《山东省医疗机构免陪照护服务工作方案》,规范医疗机构免陪照护服务发展,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体验。2025年底前,全省所有公立三级医疗机构均能为有需求的住院患者提供免陪照护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公立二级医疗机构积极探索推进。记者从山东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自2025年7月1日起,执行免陪照护服务价格150元/日的政府指导价。
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器官移植等5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要求按照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规范整合我省器官移植、临床量表评估、护理、综合诊查、放射检查等97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其中含免陪照护服务。
免陪照护服务指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事项,指在没有家属和护工参与的情况下,完全由护士、护理员承担患者全部生活护理。所定价格涵盖生活照顾等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定价为150元/日。
该价格是驻济省(部)属公立、军队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价格。通知要求各市医保局要加快落实执行新的立项指南价格项目,对照省级基准价,结合当地原有项目价格水平,对比周边地区价格水平,综合历史调价情况、地区人力成本、医疗服务能力、基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实际执行的价格水平,与跨省周边地市也要保持相对协同。
通知还指出,该定价指同时照护两名及以上患者的价格,照护一名患者价格自主定价。在特级护理、I级护理服务的基础上同时开展免陪照护服务的,可在特级护理、I级护理收费的同时,加收该项目收费;免陪照护患者家庭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雇佣护理员,通过市场化解决,不属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范畴。(来源:大众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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