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4 08:36:00
——包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综述
一城文明风,满目皆新景。多年来,包头市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践行为了人民幸福美好生活的宗旨,持续深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不断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风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大幅提升。
提高政治站位,转变创建思维。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改进创新精神文明创建精神,对创建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形成了《包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任务清单》。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召开调度会、深入基层开展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指标体系的培训解读指导。全市各相关地区和部门聚焦主责主业,摆脱高位推动的路径依赖,扎实开展各项创建工作,实现了由文明城市向城市文明的根本转变。
整治城乡环境,提升城市品质。持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常态化治理,深入开展市容市貌、背街小巷、公共秩序综合整治行动。2023年以来,累计治理背街小巷54条,推动实施路网改造工程30项,打通断头路30条,新建口袋公园和小微绿地102处,改造体育公园15处。大力实施“夹心房”改造工程,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50.2万平方米,连续3年入选全国城市体检样本城市。深入开展文明乡村专项行动,加大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覆盖率达到96%。
坚持强基固本,提升治理效能。广泛开展文明交通专项行动,加强停车秩序规范管理力度,推动实施“一盔一带”行动。深入开展文明市场专项行动,改造升级市场基础设施,不断深化诚信宣传教育。在整治卫生脏乱、占道经营、不文明养犬等城市治理工作中,更多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柔性执法手段,兼顾“烟火气”和“文明风”,城市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强化价值引领,培育文明风尚。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选树,累计获评中国好人25人、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12人。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累计创建全国文明单位38个、文明村镇18个、文明家庭3个。持续深化文明实践,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地(窗口)1039个,打造品牌项目300余个。
2023年以来,包头市先后获得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全国双拥工作模范城、“中国投资热点城市”、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等国家、自治区级荣誉40余个。特别是今年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经复查确认,包头市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土默特右旗被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市和县)称号,为我市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包头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孟婧美)